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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建公司举办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培训

发布时间:2012年04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| 点击量:

3月30日下午,四建公司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、重庆锋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永华律师,对于201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进行了法律解读,并结合案例针对建设招投标领域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剖析,该司中干以上干部50多人听取了本次讲座。

张永华律师对招投标基本知识介绍及我国招投标基本制度的发展、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必要性、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基本原则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亮点解读等五个方面对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。

通过这次培训,有效增强了四建公司相关人员对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的认识,提高了其预防法律风险、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,解答了企业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某些问题和困惑。培训会有效提高了全员法律素养,增强了其法律风险防范意识,保障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。

王童